01履历与见教的区别
本节课的技术要点是针对人物传记来说的,如果是人物特写而不是整个人生,那么履历式就可以理解为顺着时间顺序写,见教式则可以理解为顺着特别事件写。
履历与见教在逻辑上不是并列关系,它们只是本节课的两个技术要点。履历是一个人的过往经历,见教则是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履历是客观存在的,已经发生的,见教是人物发表出来的对某一事物的认知。对比起来,履历是外在,见教是内在。
两者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履历是顺着时间线排列出来的一系列的有关联的以及无关联的事情;见教则可以是跳跃的,甚至是即兴的、不稳定的、可能再次修改的思想活动的外在表现。用通俗的话说,顺着人物履历写就是排着头写,顺着人物的见教写,就是顺着闪光点蹦着写。
再有一点要注意,在现实的创作中,假如作者要通过采访收集素材的话,或者接到一个写作任务,那么履历是客观存在的经历,而“见教”是指被采访人自己的讲述。
顺着履历的写法与顺着见教的写法又与许多相似的地方,放在具体的写作程序上,也就是循着被采访人自己的陈述状态进行客观的记录,而后再把这些材料艺术加工,变成作品。如果这个作品是客观的,那么它直接就可以认为是一部人物传,如果要上升到传记文学层次,还要体现出文学特质来。
再次强调,人物小说创作这四堂方法课并非是严格的、绝对的、并列的文体分类,只是四种比较方便的写作思路。打个比方的话,放在绘画上,我们说的四种方法就可以理解为:从真实的视角下笔、凭借记忆与感觉下笔、依靠理论知识想象着下笔、利用现成绘画去组合制作。
它们之间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且也不是具体的用笔技法,只是构思经验,所以这四个方法不能做为评价作品的分类指导。我们选择相应的作品的相应表现进行赏析,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方法,从而达到学习目的,并非是进行文学评论,并非是说这些作品就是绝对的属于某个分类。
孙龙庆作家提倡有感觉就先写下来的习惯,我们初学者很多时候也是凭借灵感或者某个趣味、某个想法进行写作,必然缺乏完善的创作构思与得心应手的书写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们能够顺着某个感觉写下去,我们就只管写下去,如果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就可以参考一下本课堂的四种思路,哪怕能顺着其中一种方式写下去,那么就继续写下去。写着写着,可能就会出现其他几类写作方式,这是好的现象,千万不要刻意要求自己必须用某种方法进行。即便是平时练习也不需要专门去练习单一方式,我们只要知道理论便好,方便以后正式作品的整理与修改。
有了理论依据,并赏析了优秀案例,我们写作的时候就会更加地从容、自信。
02广义的履历与见教
顺着履历与见教入手的写作方式,是孙龙庆作家自己总结的写作方法,是广义的概念,是小说入手的窍门,因此教学中不去强调具体的顺序、倒叙、插叙等叙事方法。如果放在具体的叙事当中,顺着“履历”便对应的是顺着事情发生、发展的时间顺序去写,而顺着见教写则包含着顺着事情的轻重、印象以及信息接收的次序去写。
顺着履历写,即是顺序写法,顺着见教写,可以是综合叙事手法,可能在表现上也是顺序,但其关键不在形式,而是创作思路的差别。
多数时候我们写故事都是顺序去写,或者可以说是平铺直叙,这是最基本也最扎实的写法,很多的悬疑、恐怖故事以及历险故事也都是这样写的。我们平常讲话,也习惯于从事情一开始讲起,这种写法调理清晰、文气流畅,也非常方便进行。
再是很多形式上是倒叙的作品,但其主体事件的讲述却依然是顺序的。倒叙手法只是给出一个趣味的开篇,而许多的插叙手法,也只是在顺序过程中,为了补充必要的信息而进行的往事介绍。
好比《黑猫》《厄舍府的崩塌》《我的叔叔于勒》虽然开篇比较巧妙,有倒叙的意味,但是故事本身还是顺序的写法,换做第三人称视角的话,分别就是,“从前,有一个作家,他家里养了一只黑猫”;“从前,爱伦坡受他的朋友厄舍邀请,去厄舍府住上一段时间,因为厄舍出现了麻烦”;还有“从前,在哈佛尔小镇有一家人,他们很穷”,而事实上,除却开篇第一部分的悬念营造,之后也就是这种形式。
《黑猫》开篇虽然是结果先行,但是给出的是核心事件之外的结果,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结果,只是交待讲述者为什么就要死了,并没有黑猫的出现。《我的叔叔于勒》也是一样,开篇情节引出来一个故事,但是开篇情节与事件本身,并不在核心事件当中。
真正倒叙的话,《黑猫》的开篇就该修改说明:一只黑猫害死了我,它暴露了我妻子埋藏的地方,她本不该死,是我害死了她。而《我的叔叔于勒》中,如果把我因为给了于勒小费而被父母狠狠训斥放在开头,才算是核心事件的倒叙。
以上开篇悬念作用的顺序、倒叙、插叙,就叙事主体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严格意义上的倒叙是什么样子呢?埃德加·爱伦·坡的中篇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是这种叙事方式。
我们具体创作的时候,在核心事件发生之前,就要留意气氛营造、悬念设置、叙事节奏都是一开始就要布置好的,即对后来的事情的发证给出一定的预兆。铺垫部分可以采取加深递进的方式以增强压力,也可以采取角色认知错位的方式加剧紧张感,但是不管哪一种方法,其根本还是为了积攒刺激性。让我们带着学习需求去仔细阅读。
03倒叙开篇的案例《莫格街凶杀案》
这部小说被公认为全世界最早出现的推理小说。
《莫格街凶杀案》以“我”的回忆叙述开始,讲述了在巴黎莫格街上发生了一件神秘而残忍的双尸凶杀案——一对富有的母女在密室被杀,然而警察无法破案,最终由讲述者擅于观察分析的的朋友杜宾,通过推理地找出了凶手的故事。
杜宾的伙伴和助手,因此“我”亲身经历了事情,知道经过与细节,也知道凶案的答案,于是“我”即以全知视角描写“我”的朋友杜宾,也可以从第一人称视角描写故事内的“我”在故事中的心理反应,使得小说更有味道。在小说的开始部分,作者先以“我”的介绍口吻,用了一个章节来介绍背景以及杜宾的情况。后来突然切入正题:
就在这个心智分析的小游戏结束之后不久的一天,《法庭晚报》上刊登了一则离奇命案的报道,下面就是从这篇报道中摘录的主要内容:离奇的凶杀案——在今天凌晨三点钟左右,两声惊恐的尖叫吵醒了圣罗克区还在睡梦中的居民。
然后就是凶案结果的说明与现场的描写。第二天同一家报纸上又对这桩命案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报道。其中有警察、邻居们以及与死者有交集的人还有两位法医的证词与调查结果,此即是倒叙写法,先给出了事情的结果,而后再去推理复原凶案过程。
作者自己也在文中写道:很多人很多时候都喜欢从后向前的逆向思考,这个方法可以让我们记起某段时间中我们在想什么。
按着谜底说明,作案者被证实是一只为躲避主人惩罚而出逃的红棕毛猩猩。当然,跟《黑猫》一样,故事的开始也没有给出红毛猩猩的信息,留待高潮部分形成反差。然而,既然是案发现场先行,并且告知至今没有破解,那么故事要发展下去就必然得是按着“见教”进行推理。如果是顺序写法,那就是传奇小说了。
故事中,杜宾正是在无序的信息以及现场混乱的信息中,凭借强大的推理能力,一件一件地排除不可能的情况,又一件一件地发现可能的情况,最终揭开了谜题。
杜宾这一形象是后来文学中的名侦探福尔摩斯、波洛的前辈,他们有个共同特点,即是都有一个对他无比佩服的伙伴,记录并传播开了故事。
对应前两节课《莫格街凶杀案》也是第一人称视角叙事,并且是一开篇就进入了情节当中,并且还不是直接进入核心事件,而是先上了一个开胃小菜,体现了一把杜宾的高明。
放在具体的事件中,顺着“履历”写即是顺着事情发生的过程写,就“推理案发现场”这一故事而言,其实逆向的推理也是一种顺序,但是对于“凶杀事件”本身,则是确切的倒叙。如果改用顺序的写法来写这件事情,那么就是把红棕毛猩猩主人交待的信息放在开篇,然后顺着事情的进展写下去就好了。我们只需把小说段落调换一下顺序便好,也就成了一个关于红棕毛猩猩的离奇故事:
从前又一个马耳他水手,他随船出行到东印度群岛,他们的船在婆罗洲登岸。之后他黑他的伙伴到内陆游玩,其中的一个朋友和他合伙逮住了一只红棕毛猩猩。
下面是小说中原本的话,我们把他提到开篇位置,是不是与《黑猫》的开篇完全一样?
“上帝,请您救救我吧!”那个马耳他水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我会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们,但我没有期望你们能够相信我所说的。”
另外,这部小说虽然情节为主,叙事也是大量的对话形式,但是它依然属于人物小说,如同主角是“于勒”“黑猫”一般,这个故事的真正主角是红棕毛猩猩,高潮是它深更半夜闯入别人的卧室,并且杀死了一对无辜的母女,叙述者只是利用了杜宾来展现这只杀人猩猩的狡诈与凶残罢了。
而且作者也做过说明,其中是充满隐喻的。那个黑猩猩的主人用一种偷窥者的视角,趴在避雷针上透过窗子观望一对穿着睡衣的女子背对着一只强壮的充满野性的黑猩猩,而黑猩猩以强暴手法祸害了他们。而在黑猩猩出现之前,我们知道的只是一个强壮的外国男人,厮打并杀死了一对母女,作为象征形象,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会随着描写的字句自行脑补出另外的可能性。
04顺着履历与见教写的案例《吸血鬼编年史》
《夜访吸血鬼》是美国作家安妮·赖斯《吸血鬼编年史》合集十二部的第一部,属于中篇小说,比较著名的是第一部《夜访吸血鬼》与第二部《吸血鬼莱斯特》。莱斯特是整个故事的主人公,除第一部是他缔造的吸血鬼路易在采访对话中讲述之外,后边的多部作品都是由他讲述。除此之外也有其他吸血鬼的自述故事,这一系列作品就是由吸血鬼的自述构成的这个神秘族群的编年史。这个手法也非常合乎逻辑,除非有意讲述给某个转述者听,否则外人也不可能知道这么详细,因此我们只能从录音带、笔记本上去复原场景。
以这系列作品中第一、二部讲解之前两课也非常合适,第一部是第三人称写作,但是通篇都是吸血鬼路易在给一位电台记者讲故事,第二部则是完全的第一人称,读者就是听众。《吸血鬼莱斯特》开篇便进入了情景,“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独自一人骑上马,去杀一群狼”,是不是很酷?是不是有点《厄舍府的崩塌》的感觉?
在《夜访吸血鬼》系列小说中,小说的场景描写、思想意识都是非同常人的眼光观察到的,并且因为这种非比寻常的存在,也产生了一种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除了形容他们为“猎食伙伴”还真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汇。他们是那么的特殊,他们的生命是永恒的,他们没有凡人的性别意识或者说不那么重要,他们的身体相貌是不变的,那体貌与他们度过的岁月、掌握的信息很不匹配,他们是不需要吃饭但是必须吸新鲜血液的,他们特别害怕阳光,因而只能昼伏夜出。
从作品命名上就能看出,这十二部书贯穿起来,可以呈现出安妮·赖斯系吸血鬼世界自始祖起源到目前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与特别事件。这十二部作品所提供的信息按着时间顺序排列起来,足以担当“编年史”这个书名。然而作者采取的却是可以独立篇章的中篇组合完成。对比起来,第一部中的路易是最年轻的一位主角,按爱伦坡的说法,这就是从后向前倒着思考。
因为笔者没有通篇阅读,也不了解作者的写作背景,因此不能确定作者在创作之初就已经构架完善了吸血鬼世界的一切法则以及人物履历,还是追着某种感觉一部一部逐步完善的,但总之,作品呈现出来的是没有采用从头到尾的写法,但是作品最终完成的时候,圆满了构架的这个奇异世界的生活细节与大事记。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一部作品,就客观上是顺着见教写的。